【国家扶持项目】金融扶贫,作为我市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也重在“精”和“准”。在实施过程中,我市立足“精准浇灌”,充分“贷”动了农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为农业产业快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与活力。
“要不是这贷出来的5万块钱,今年这地肯定是种不上的。”就在一个半月前,林甸县东兴乡贫困户李录还常常站在田埂上,为借不到“种地钱”发愁。而如今,他的70亩水田已经插秧,如果不出意外,秋收时至少能收入十万元。“有了这笔收入,家里两个孩子上大学的钱就不愁了,除去日常开销,估计手头还能剩点。这样,用不了多久,咱就能甩掉穷帽子,挺直腰板过日子了。”
李录告诉记者,今年是他第一年种水稻,插秧机、推土机都需要购置,种子、化肥也需要不少钱,简单一算,得四五万块钱。“因为家里穷,亲戚朋友都不肯借钱,可这地还得种啊,没办法,只能找贷款了。”不久前,李录找到了县信用社,在详细讲明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前两天省里刚出了一项好政策,专门支持贫困户搞生产。
县信用社工作人员所说的好政策,就是扶贫再贷款政策,这项政策源于今年4月中旬省里出台的《黑龙江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依据该《方案》,我市各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将积极向贫困县优势产业、贫困乡村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和贫困户倾斜,最大限度降低利率、降低门槛、增加额度。通过低息贷款扶持,提高扶贫产业及贫困户贷款的可获得性,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早日脱贫脱困。
“4月28日上午,我找到的信用社,当天下午就拿到了贷款,放款速度特别快。”李录说,这笔贷款,不仅没有任何抵押和担保,更重要的是,利率低了一大截。
“扶贫再贷款政策,对贫困户的扶持力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林甸县信用社信贷经理孙彦欣告诉记者,过去,农民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必须要有抵押、担保才行,贷款利率为6.8%。而此次出台的“利好”政策,在贷款模式上进行了创新,针对性很强。其中,对贫困户中的信用户,信用社只要查实确定有偿还能力即可予以放贷,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最长使用周期为15个月,利率是1.75%。
而对于不是信用户的贫困户,贷款时则可采取“两权”抵押方式,额度不超过5万元,利率执行的是4.75%,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最长不超过3年。此外,对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单户贷款不超过8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是6.75%。
“去年,我贷了800万元,那时候利率是8.5%。今年,我又贷了800万元,但这次利率降了,算下来,这笔钱用一年的话,贷款利息比去年减少20多万元。”林甸县政欣玉米种植合作社负责人周美宇兴奋地说,少支付的这一笔利息,作用可大着呢。目前,该合作社带地入社农户有156户,其中贫困户58户,这笔钱相当于为每户增收1000-2000元。
依据来自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全市有8亿元扶贫再贷款资金已下发到林甸县和杜尔伯特县农村信用社,其中,扶贫专项贷款已发放9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和带动贫困户实现就业。资金充足的同时,在扶贫信贷模式上,我市各金融机构也有创新,分别推出了“贫困户信用贷款”,并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推出了“贫困户+两权抵押贷款”、“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新型贷款模式,通过实施“精准浇灌”共支持贫困农户百余户。
“精准浇灌”,可以说是金融扶贫的“致富宝”,用好了,将激活“一池春水”,不仅能有效地破解贫困户贷款难问题,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还将极大地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激发出农业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