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中对发展目标进行了明确,要求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放开建筑市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
《意见》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安全监督。
《意见》还要求,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试点,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