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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2

  资金政策

    高新区今年投入5.7亿扶持产业发展

    政策文件多、“事后奖补”的扶持方式单一、资金使用分散导致的扶持力度弱、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不明显……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吕长富认为,随着区内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集聚度的不断提高,原有产业扶持政策显得“力不从心”。

    吕长富介绍说,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支持自主创新”两大主题,以及企业发展最为关键的“人才”、“金融”两大支撑,高新区今年形成了独特的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仅仅是今年,我们就计划安排5.7亿元扶持产业发展。其中,分配到产业政策的有3.7亿元、自主创新政策约0.5亿元、人才政策约0.5亿元、金融服务政策1亿元。”吕长富说。


    主导产业

    世界500强总部落户最高奖励达千万

    本次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中,高新区将目光重点“锁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上,并通过设立专门的“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兑现扶持。比如,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这样的优质“大块头”企业落户,而且满足考核“建设进度、投资强度、投产达产、产值税收”等主要指标,最高可获补助达2000万元,具体金额则按企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额的5%来折算;对投资额度大、产值效益好、建设速度快的行业龙头项目,补助比例可适当放大,最高不超过20%,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

    此外,还鼓励企业在高新区设立总部和销售中心。按照要求,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国家级总部和销售中心,将给予企业最高1000万元、管理团队最高100万元奖励;设立省级总部及销售中心,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管理团队最高50万元奖励。


    自主创新

    企业建省级研发机构,最高奖20万元

    今年起,高新区将专门设立“科技创新产业化专项资金”,其中,对新入区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高、对全区经济拉动性强、研发设备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仪器设备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合作基地、重点实验室,给予2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资金需专项用于中心设备购置。

    人才引进

    高层次人才优先住“人才公寓”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高新区已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购房补贴”、“子女优先入学”等政策促进高端人才的聚集。根据政策,国家“***计划”及安徽省“百人计划”入选***在高新区创办企业,分别奖励创办企业100万元和50万元,但要求创业人才是企业的主要股东且占公司股份不低于30%,奖励资金在创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后予以兑现。

    在合肥市未购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入住“人才公寓”三项优惠政策中的一项。对高层次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合同,并在高新区购买住房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分2年支付;高层次人才选择租房补贴的,每月最高补贴2000元,补贴期不超过2年;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租住高新区人才公寓,租住面积不超100平方米,2年内给予全额租房补贴。

   科技金融服务

    成长期企业将获贴息补贴

    为培育和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高新区设立的“金融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针对资金需求迫切、融资难的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为科技含量高、前景好的项目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成长期内,通过“创新贷”、“助保贷”等科技金融产品进行融资的企业,区财政按照3%年利率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按照1%的年化担保费率给予担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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