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提出“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背景是什么?
答: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有关国家积极响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时强调,铺就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政府根据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刻变化,以及中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沿线各国加强合作、共克时艰、共谋发展提出的战略构想,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当今世界经济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依然严峻,迫切需要秉持开放的精神,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推动区域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第二,互联互通、合作共赢成为时代最强音。历史上,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就是中国同中亚、西亚、南亚、东南亚、东非、欧洲经贸和文化交流的大通道。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
第三,中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当今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高度关联,要实现中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升沿海开放水平,深化内陆和沿边开放,实施向西开放,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国的发展需要世界,世界的发展也需要中国。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有利于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建“一带一路”符合中国和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中国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为人类和平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问:中国在与沿线国家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将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千百年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薪火相传,推进了人类文明进步,是东西方交流合作的象征,是世界各国共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将继续秉承古丝绸之路精神,在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同时,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开放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
二是坚持和谐包容。倡导文明宽容,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荣。
三是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的作用。
四是坚持互利共赢。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问:共建“一带一路”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共建“一带一路”,将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以“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把握好合作方向。“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是发展潜力巨大的腹地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合作方向有三个,分别是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合作方向有两个,分别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并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经南海到南太平洋。
二是共建国际经济合作走廊。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将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是推动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新格局。“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各国开放合作的宏大经济愿景,需要各国携手努力,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尽早建成安全高效的陆海空通道网络,实现区域互联互通,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达到一个新水平,彼此之间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政治互信更加深入,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新格局。同时,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人文交流更加广泛深入,使不同文明互鉴共荣,各国人民友好相处。
问:如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间合作,加强政策沟通?
答:“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发展水平不同、利益诉求多元,加强政府间合作、做好政策交流对接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政策沟通将以高层互访为引领,加强政府间合作,着力推进双多边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政策交流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对话和协商,深化经济合作,增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本着求同存异理念,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及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请问如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设施联通领域的合作?
答: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各国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非欧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合作。
在交通基础设施合作方面,要抓住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断头路”,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设施建设和港口合作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
在能源基础设施合作方面,要加强与中亚、西亚、东南亚、俄罗斯等能源通道建设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道等运输通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在通信基础设施合作方面,要加快推进双边跨境光缆等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完善空中(卫星)信息通道,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区域通信干线网络建设,大幅度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打造畅通便捷的信息丝绸之路。
问: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中国将从哪些方面推进与沿线国家的合作?
答:投资贸易合作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传统领域,也是大有可为的重中之重,需要各方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中国将与沿线国家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合作:
一是努力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方面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多双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实施。改善边境口岸通关条件,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降低非关税壁垒,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
二是努力促进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把投资和贸易有机结合起来,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
三是努力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加强与有关国家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消除投资壁垒,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工作签证、投资环境、融资需求、优惠政策等问题。
四是拓展相互投资领域。继续推动在农林牧渔业及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海水淡化、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等领域合作。加大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
五是努力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加强与有关国家在产业链条上的分工合作,推动上下游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积极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中国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
六是树立投资合作新典范。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支持中国走出去企业按属地化原则经营管理,积极帮助当地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问:如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资金融通领域的合作?
答:“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大量的融资支持,经贸合作也将形成大量的货币流转,因此,资金融通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一方面,要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另一方面,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进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积极与有关国家共同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问:请问如何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人文交流领域的合作?
答: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欧亚大陆是古代文明的发祥地和历史演进的最大舞台,每一次人类社会的进步,都在这里留下过深刻的痕迹,人文遗产星罗棋布、浩如烟海,不同文明交相辉映、春色满园。通过共建“一带一路”,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的友好合作精神,推动中国与沿线各国广泛开展文化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不仅能够为其他领域的合作打下坚实的民意基础,更有助于发掘沿线深厚的人文资源,在交融往来中实现不同文明的互学互鉴,共同浇灌人类文明这棵参天大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合作。
一是加强教育文化合作。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加强青年学生之间的友好往来。中国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鼓励沿线各国互办文化年、艺术节、文艺展演等交流活动,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让各国的宝贵文化资源进一步为全世界所熟知。加强体育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二是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联合打造具有丝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加强传媒交流合作,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运用新媒体工具,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
三是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强化与沿线国家在传染病防治等方面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有关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和应急医疗救助,在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以及艾滋病、结核、疟疾等主要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四是加强科技合作。推动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在生态、气候、医疗、工程技术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
五是加强公共外交。加强沿线国家之间政治团体的友好往来。开展城市外交,欢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之间互结友好城市。支持沿线国家智库之间开展联合研究、合作举办论坛等。加强民间组织交流合作,重点面向基层民众,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沿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问:中国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倡议者,下一步将与沿线各国推动建立和完善哪些合作机制和平台?
答:多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全球各类多边、双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蓬勃发展,在提升分工效率、降低贸易壁垒、减少投资障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一带一路”建设的突出特点是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我们将与沿线国家一道,通过在现有机制平台的“瓶子”中装入“一带一路”的“新酒”,来推动相关重点领域和合作深入开展。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也能够进一步丰富各类多双边、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和平台蓬勃发展,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向而行、互为依托。
机制方面。在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与有关国家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或编制双边合作规划,完善双边工作机制,细化共建“一带一路”的方案和路线图。以此为起点,推动共建一批合作示范项目,让双边合作沿着“一带一路”驶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快车道”。同时,我们倡导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使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平台方面。将继续发挥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中国—南亚博览会、中阿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前海合作论坛等平台的建设性作用。支持沿线国家地方、民间挖掘“一带一路”历史文化遗产,联合举办专项投资、贸易、文化交流活动。中方还倡议建立“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
问:请问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如何发挥国内各地方比较优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答:我们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将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积极性和比较优势,将“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内区域开发开放有机结合起来,以沿边地区为前沿,以内陆重点经济区为腹地,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为引领,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西北、东北地区。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挥陕西、甘肃综合经济文化和宁夏、青海民族人文优势,打造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兰州、西宁开发开放,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发挥内蒙古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完善黑龙江对俄铁路通道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与俄远东地区陆海联运合作,推进构建北京—莫斯科欧亚高速运输走廊,建设好面向中亚、南亚、西亚、俄罗斯的开放窗口。
西南地区。主要发挥广西、云南、西藏等地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周边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建设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重要门户。
沿海和港澳台地区。利用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环渤海等经济区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加强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强化上海、广州等国际枢纽机场功能。发挥海外侨胞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特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为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出妥善安排。
内陆地区。利用内陆纵深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较好优势,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哈长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打造重庆西部开发开放重要战略支撑和成都、郑州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加快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的战略合作。建立中欧通道铁路运输、口岸通关协调机制,打造“中欧班列”品牌,建设沟通境内外、连接东中西的运输通道。
问: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答:一年多来,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沟通磋商,推动务实合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收获了一批早期成果。
一是高层引领推动,达成合作新共识。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先后出访了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20多个国家,出席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就双边关系和地区发展问题,多次与有关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进行会晤,深入阐释“一带一路”的深刻内涵和积极意义,达成了广泛共识。
二是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双多边合作。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卡塔尔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与科威特签署了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丝绸城”有关合作的备忘录,与俄罗斯签署了地区合作和边境合作的备忘录。研究提出了中(国)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毗邻地区合作规划纲要。
三是加强沟通磋商,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的沟通磋商,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投资贸易合作、金融、人文、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快推进了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合作项目建设。
四是统筹各种资源,完善政策措施。中国政府将统筹国内各种资源,强化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支持。如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发起设立400亿美元规模的丝路基金,强化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投资功能,推动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跨境清算业务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等。
五是地方积极响应,主动作为。自“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提出以来,各地方积极行动,根据自身情况,在组织专门力量、广泛开展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思路。各地成功举办了一系列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论坛、研讨会、博览会等,对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问:《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发布后,中国政府将如何推动落实?
答:“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跨越时间长、建设任务重,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统筹做好对内、对外两方面工作。为此,中国政府成立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国将与沿线国家一道,不断充实完善“一带一路”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对接沿线国家发展和区域合作规划,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备忘录;在既有双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通过合作研究、论坛展会、人员培训、交流访问等多种形式,促进沿线国家对共建“一带一路”内涵、目标、任务等方面的进一步理解和认同;稳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共同确定一批能够照顾双多边利益项目,对各方认可、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启动实施,争取早日开花结果,让当地人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