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用最优产业政策加速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参与制定国家、国际标准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国字号”应用示范产业化项目,最高可获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列入省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从大连市高新区管委会获悉,《大连高新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做活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出台,重点突出在新兴业态发展、中国制造2025创新中心建设、科技创新活动、科技成果转化等10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以此加速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大连高新区全力实施“IT+”战略,打造“软件和信息服务升级版和2025创新中心”两大发展引擎,自主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肩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重任后,大连高新区加快破解阻碍快速发展的瓶颈和难题,通过政策引导,在科技创新、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先行示范。
据了解,此次《措施》的制定是详细调研杭州、无锡、成都等高新区,学习研究北京中关村、深圳南山区、重庆北部新区等地的政策,同时征集了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辖区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高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政策较以往有很大突破,支持力度上更是在高新区史无前例。
在支持新兴业态发展方面,大连高新区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互联网+”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业态,对新在大连高新区注册经营,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一定特点和实力的自主创新型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可在孵化器或专业楼宇内提供3年办公场所租金减免。在支持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参与制定国家、国际标准的***承担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经国家部委认定的应用示范产业化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资金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列入国家和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在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给予特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