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即日起2016年全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申报启动,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类项目和信用担保类项目等三大类项目可申报,以进一步促进广西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据悉,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申报需要满足不同条件。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除需满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等基本条件外,还要求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实际投入达到固定资产投资的30%以上,建设期不超过2年等;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类项目则需要满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西注册登记纳税的,且属于贫困地区新引进本市以外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初加工和产业链配套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目前生产正常,产品有特色、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三大指标等;信用担保类项目需要满足经营担保业务在2年以上(含2年),为贫困地区新引进本市以外且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劳动密集型、农林产品初加工等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等条件。
入选自治区中小企业脱贫攻坚项目后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据透露,在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方面,扶持方式采取事中补助和事后补助方式。新建或技术改造的食品企业在项目建设中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在项目建设竣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按事后补助给予扶持。其他投资项目采取事中补助的方式。在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类项目方面,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最高贴息不超过100万元。在信用担保类项目方面,对贫困地区新引进本市以外中小微企业进行担保贷款的,按其年平均融资担保责任额的2‰给予担保业务补助。
高能耗、高污染、砖厂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和除各级政府文件明确重点扶持的企业外的2015年、2016年已获自治区财政扶持过项目的企业不在此次申报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