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自2014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罗平县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宣传、受理和初审工作,成效明显。2014年、2015年培育(登记)小微企业626户,扶持450户。极大的发挥微企业杠杆效应,撬动企业转型升级,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题,并带动就业人口3000余人。
2016年罗平县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将对全县符合扶持政策的560户微企进行扶持。截止6月底,全县***批通过相关要件初审的微型企业393户,目前正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核查,对符合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将得到国家扶持资金3万元,扶持对象创办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有关银行给予10万元以下贷款支持。
据了解,本县在“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严把质量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到位。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加大宣传,加强沟通协调,坚决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现象发生,保障扶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