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5月19日召开的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6年珠海市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含整村改造和农场旧房改造)工作方案》、《2016年珠海市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居扶持工作方案》和《2016年珠海市新农村建设扶持新型农村产业项目工作方案》。2016年珠海市级财政将投入1.7亿元用于支持上述三项新农村建设。
根据《2016年珠海市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含整村改造和农场旧房改造)工作方案》,珠海市级新农村建设资金共1亿元进行两次分配,***次分配7000万元作为扶持金,第二次分配3000万元作为奖励金。各区(功能区)财政(除斗门区外)按扶持金额度1:1进行配套,斗门区按1:0.5进行配套,统筹用于本区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示范片区优先选择资源集中,已经有较好基础,有区域规划或协调规划,能够在一年内初见成效的片区。
《2016年珠海市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居扶持工作方案》,重点扶持为珠海生态发展做出贡献的,且往年没有成功申请过生态村居或示范村居专项资金的10个村居,其中香洲区1个,金湾区1个,斗门区6个,高栏港区1个,高新区1个。珠海市级新农村建设资金共3000万元进行两次分配,***次分配2000万元作为扶持金,第二次分配1000万元作为奖励金。
《2016年珠海市新农村建设扶持新型农村产业项目工作方案》,则旨在进一步培大扶强珠海市新型农村产业,具体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类项目资金、农业电商类项目资金和生态旅游类项目资金。产业项目资金共4000万元进行两次分配,***次分配2800万元作为扶持金,第二次分配1200万元作为奖励金。新型农村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分为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三个档次。
三项扶持专项资金,将由珠海市财政拨付到各区(功能区)财政,由各区做好项目审定和实施工作,确保2016年底初见成效,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
珠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郑人豪要求,要统筹利用好珠海市级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各区作为统筹实施主体要选好项目抓好实施,珠海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估考核,确保扶持资金真正产生效益,并打造出一批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