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扶持 > 项目动态 > 项目动态 > 正文
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ute  2018-12-04
  通过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等措施,广东明年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00多亿元。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得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及时出台《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就业措施》)。广东省将通过实施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加大促进就业的工作力度,稳定经济发展预期,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系列政策预计2019年可为企业减负100多亿元,同时,预安排200多亿元用于支持就业创业,扶持重点群体。
 
  关键词
 
  进度
 
  今年到11月底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2万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据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任小铁介绍,广东是就业大省,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就业质量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全省就业有关指标进展顺利,到11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2.45万人,完成目标进度129.5%;三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2.42%,控制在3.5%的目标范围以内。
 
  任小铁同时指出,广东就业总量保持高位运行,就业结构矛盾比较突出,技能人才有效供给不足,特别是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还面临较大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的工作力度。
 
  任小铁介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部署,应对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省委、省政府专门就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政策工作作出部署,李希书记指示要充分认识就业问题的重要性,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好抓实;马兴瑞省长多次批示指示并亲自召集专题会议研究;林少春常务副省长、张光军副省长直接指导研究政策文稿。“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关键词
 
  举措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降低医保、工伤保险费率
 
  据了解,《就业措施》正文共9个方面,39个政策点。主要从四个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其一便是回应企业关切稳定预期,提出稳定政策、降低经营成本措施。
 
  一是稳定社会保险征缴政策。明确我省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和征管程序不变,缴费方式不变。规范执法检查,严禁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稳定养老保险费率费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继续执行分类确定缴费工资下限,稳定失业保险费率。
 
  二是降低部分社保险种和残保金费用。降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2018年至2020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为按2017年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提高就业服务组织化精细化水平,加大粤东西北劳动力开发扶持力度,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效能。文件中明确,全省每年将组织500场以上省内“村企”、“园村”、“校企”招聘活动,组织200场以上省际劳务对接活动,支持外省(区)在粤设立劳务工作站,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葛国兴在发布会上介绍,围绕企业普遍关心的社会保险费成本的问题,《就业措施》里以尽可能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成本为目标,提出了“两不变两降低”的举措。具体来说,“两不变”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继续执行分类确定的缴费工资下限,就是我们现在实行的;失业保险费费率维持1%的标准不变,同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这项制度。“两降低”即降低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符合条件的市降低幅度不少于0.5%,预计这样的举措实施的话,全省一年可以为企业减轻94亿元以上。同时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在全面实施浮动费率的基础上再下降30%左右,预计一年可以为企业减负超过12亿元。
  关键词
 
  扶持
 
  培育就业增长点 扶持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
 
  《就业措施》第二方面内容就是多渠道培育就业增长点,提出对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促进创业的扶持措施。一是加大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建立重点用工企业全程服务机制,开展企业用工专项供需对接,服务“用工大户”。二是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加大社保补贴扶持力度,鼓励吸纳扶贫对象就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三是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从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担保基金,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提高创业资助标准和范围,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用。
 
  《就业措施》中规定,将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从1年延长至2年。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就业措施》第三方面的内容就是推出了一系列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劳动力技术技能的措施。一是进一步激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提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到基层就业补贴标准,扩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招募规模,提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扩大大学生培训补贴对象范围,鼓励投身创业创新,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劳动力培训规划和引导,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提高紧缺急需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扩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对象范围,发挥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培训主阵地作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就业措施》第四方面的内容就是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提出支持企业和职工携手共进、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托底帮扶措施。一是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参保的困难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支持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在岗培训,支持失业人员参加短期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吸纳分流失业人员,帮助分流职工转岗再就业。二是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加强公益性岗位安置,扩大见习规模,支持新业态灵活就业,强化失业保险支持,做好托底工作。
关键词:
推荐阅读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