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周琳)这两天,在全国政协委员的小组讨论中关于去产能的效果争论不断,焦点集中在价格和企业效益上。以全国政协委员、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为代表的观点认为,2016年以来钢铁、煤炭等资源产品价格回暖,源自去产能发挥效力。随着后续“三去一降一补”的不断推进,新技术不断推广,新需求不断出现,钢企、煤企转型成功可期——是为“涨价有理”论;另一种以全国政协委员李稻葵为代表观点认为,黑色系资源价格上涨,只是前期超跌反弹、单纯压产量、相关企业补库存等因素叠加带来的结果,与淘汰落后产能的方向有异,即便钢企、煤企效益转好,也不可持续,后面要补的课还有很多——是为“涨价无理”论。
理由之二,影响价格和企业效益的因素很多,去产能与价格涨跌、企业效益优劣不构成绝对因果关系。“三去一降一补”的举措与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等工作同步推进,去产能不影响开拓新市场,不影响科技创新,更不影响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升级。恰恰是这些工作都做好了,才有望在去产能的同时保持企业高效益增长。例如,2016年至今太原钢铁集团就基本实现了一边去产能,一边创新研发圆珠笔头,一边推进企业迅速扭亏。
理由之三,从长远看,去产能是利用“有形之手”弥补“无形之手”的无序、盲目和自发,未来随着去产能进程告一段落,市场秩序和功能将更加健康,价格指挥棒将回到“无形之手”中,效益高低仍将取决于具体的企业发展策略。在此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周期性因素、货币因素、国际市场因素等诸多因素影响,既不应该因为短期价格波动或者企业效益优劣,就半途而废、放弃去产能的初心,也不能为了短期“成绩单”好看,就放弃长远的利益。
可以想见,只要去产能及相关配套工作做好了,市场经济必然更加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未来企业效益和产品价格的争议自然烟消云散,各方也将不再担心短期炒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