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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hy  2016-06-23
  【国家扶持项目网】市科技局原处长汪东喜在公职之外,与外甥成立公司,搞起第二职业。利用职务便利,屡屡虚构项目套取国家科技扶持资金。昨日市检察院披露,汪东喜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4年2月,汪东喜和外甥潘龙、无业人员李某共同成立武汉迪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办公自动化产品经营等业务。碍于自己的公务员身份,汪东喜在公司注册时将自己的股份划在潘龙名下。李某不久退股离开公司。
 
  2004年7月,汪东喜时任科技成果处牵头副处长,他授意潘龙,虚构一份科技项目申报书,向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申报。汪东喜积极推荐和报批该项目。迪亚公司顺利获取科技扶持资金10万元,进了汪东喜和潘龙的腰包。
 
  2005年初,汪东喜调任政策法规处处长,负责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等工作。汪东喜又与潘龙商定,以江汉区民办科技管理办公室和江汉区汉口创业中心的名义,联合向政策法规处申报支持孵化器发展资金,待资金拨付后,再转移到迪亚公司名下。
 
  2005年4月,通过江汉区民管办与创业中心,潘龙再次虚构了一项科技项目,向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申报。经汪东喜推荐和操作,该项目很快报批立项,获得36万元科技扶持资金。江汉区民管办将其中23万元转至迪亚公司账上。
 
  2005年7月,武汉某知名科技公司联合另2家公司向市科技局申报科技项目。汪东喜向该科技公司提出,在申报项目计划经费的基础上,多报40万元资金,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将多报的40万元转给迪亚公司。该公司同意了汪东喜的要求。2006年6月,该科技公司实际转账38万元到迪亚公司账上,其中18万元被汪东喜、潘龙据为己有,另20万元汪东喜用于自己部门报销经费。
 
  经查,2009年汪东喜还利用职权帮一家公司推荐、报批项目,收受该公司董事长34万元贿赂,用于在海南购买房产。武汉科技局原处长套取扶持资金获刑15年是一个铁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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