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公证来的老婆是假的
昨日下午3时,一对二三十岁的男女并肩走进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称要将位于成华区某小区18楼的一套100多平米的住房办理抵押委托公证。根据出示的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他们是夫妻,丈夫32岁、妻子28岁。
公证员马宁和公证员助理谭军在核对证件时发现,女士与身份证上的模样有些不同,“身份证上的鼻子比较大,她的鼻子比较小,还很‘挺’;她脸上有明显的小痣,身份证上一点痣都看不出来”。
“之前要求他们提供结婚证,两人说忘带了。”公证员当场不予办理,并称他们骗取公证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他们这才有点心虚了,赶快把证件收了回去。”
谭军表示,这两人已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向全市公证机构进行了通报。
骗取公证书重则可能判刑
这套夫妻共有产权的房屋,为何找人冒充签字,谭军觉得,很可能是男士不想让老婆知道。
他说,如果这是夫妻双方的意图,那他们涉嫌虚假签字;如果仅是一方的意愿,而导致房屋因此被抵押,且房屋若因离婚等涉及债务,将造成债权人来执行时无法执行的后果。
谭军说,一旦真的签字出证,后果将很严重:“轻则拘留;出现贷款诈骗等情况,则可能因此判刑。”“无论出于怎样的主观目的,使用假证件来办理公证均属违法。”成都律政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时冒名顶替的情况时有发生,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最常用的手段是“察言观色”、“细看五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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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年骗证案件多达203件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的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至2009年,上报的涉及虚假材料骗取公证的案件多达203件,而因此引发的公证投诉则占到了所有被投诉案件的15%。
一些不法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虚假的身份证件申办业务。其中,假身份证占到全部申请公证虚假材料中的26%;假结婚证占据虚假材料的16%,位居虚假材料中的第二位,其次为假学历学位证件,占14%;假离婚证占9%;假户口本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