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批准开展了一系列探索试点。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享受到更多“土地红利”。今年将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
人勤春来早。在我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安徽凤阳小岗村,一片片标准化农田里农民开始了备耕。当初“大包干”的带头人严金昌当上了土地流转电商平台的小岗村区域负责人,村民们纷纷找他了解新一年的土地流转信息。小岗村在完成土地确权后,顺应农民意愿,把农民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目前,该村土地流转比例达58%,几家农民合作社发起成立了联合社。
对农民来说,与他们关系最密切的莫过于土地权益。去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重要文件,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批准开展了一系列探索试点。从土地确权到土地流转,从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到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现在,农村改革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享受到更多“土地红利”。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承包户放心流转,经营者安心投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块地”改革试点激活了沉睡资产,赋予了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利。
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
“基地里近百种药材长势喜人,开春收获后,就能给社员分红了。”日前,在山东茌平县八仙中药材种植合作社,理事长刘延廷一边汇总县里“三权分置”的信息,一边感慨这个政策带来的“利好”。得益于“三权分置”政策,合作社去年流转了附近800多户农民的3000多亩耕地,再加上代管农户的4000亩,成了当地最大的中药材种植基地。
如今,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看来,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像“三部曲”,集体所有是始终不变的旋律。在土地流转中,农户承包经营权派生出了土地经营权。所以要保护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稳定土地承包权是“三权分置”改革的基础,要义是土地确权。当前,有关部门在农村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所谓土地确权登记,就是把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位置等信息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权益。目前,已经有2545个县(市、区)、2.9万个乡镇、49.2万个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全国已完成承包地确权8.5亿亩,占比约68%。
土地确权登记为农民“确实权、颁铁证”,化解了大量过去沉淀下来的农村土地矛盾,为促进土地流转建立了基础,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说,今年将加快推进确权登记,增加6个省份纳入整省试点,从而将试点省份扩大到28个,确保2018年底全国基本完成。要扩大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争取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股权量化和资产管理方面取得经验。
“土地制度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这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条底线。”韩长赋表示,在“三权分置”过程中,集体所有权不能被虚置。“三权分置”改革既要保持集体所有权、承包关系的稳定,又要使土地要素能够流动起来,是新形势下集体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的创新。
创新土地经营方式
“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成为一把钥匙。目前,全国农民合作社达174.9万家,超过全国农户总数的四成。家庭农场超过87.7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6万个以上。“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种粮大户+合作社”“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方式在各地涌现。
去年以来,各地加快建设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85个,聘任仲裁员2047人,每年受理并调处各类土地纠纷6000多起,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国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的农户超过了7000万,比例超过30%,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这一比例超过50%。但是,发展规模经营并不只有土地流转一种途径。当前,土地托管、联耕联种、土地股份合作等经营方式蓬勃发展,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多路径提升标准化程度和农业效益。
为鼓励规模经营,很多地方加大对新型主体的扶持政策。上海松江区每月给60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发放150元的退地养老补助金,把农保养老金提高到城镇水平。
把“死资源”变成“活资本”,离不开配套的土地金融创新。吉林省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在先行试点县,分别发放承包权证和经营权证,允许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去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抵押贷款登记2691笔,发放贷款9.79亿元;抵押土地面积63.7万亩,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发放23亿元。
审慎推进“三块地”改革
“土地是财富之母”。对很多城中村、城郊村的农民来说,步入2017年后,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可能更值钱了。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现行农地制度与市场经济不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以往更多强调农地的资源属性,对资产属性关注不够。农民的承包地不能用于抵押,宅基地用益物权难落实,农地转用增值收益中农户所获比例过小。基于此,去年全国33个县市区被依法授权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底完成。作为试点成果,农村建设用地的同价同权问题有望被提上立法议程。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一些地方就曾尝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但此前的零星试点进展很小,也未能获得法律的支持。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鹏分析说,因为与法律相冲突,过去许多用地单位不敢用这类土地,银行也不接受此类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他认为,“三块地”改革试点方案肯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等地位,有利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交易安全。
“三块地”改革试点涉及33个县市区,除浙江、四川各有两个县外,其他29个省份均有一个县进入试点。在这些试点县,针对征地范围过大、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等问题,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
中央农办主任唐仁健表示,今年将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记者 乔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