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国际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在《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下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总量中,中国首次以21516项专利申请超越德国跻身世界第三位,同比增长15.6%,占全球申请总量的10.5%,在企业专利方面,中兴、华为次于日本松下公司分列世界第二、第三位。
近几年,专利制度逐渐向国际化、标准化发展,“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以下简称PPH)是在这个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种有利于申请人和审查机构的程序性制度。2014年7月22日,由德国专利商标局主办的“专利审查高速路使用者论坛”(PatentProsecution Highway User forum)在慕尼黑召开。中国、美国、日本、韩国、芬兰、奥地利、英国和新加坡等8个国家专利审批机构代表以及来自西门子、德国铁路、东芝、丰田等公司有关人员等共百余人参加此次论坛。论坛旨在对PPH机制建立以来的工作成果进行总结以及宣传扩大影响力。中国、美国、日本、韩国、芬兰、奥地利、英国和新加坡等8个国家专利局代表先后与到会人员分享了本国开展“专利审查高速路”的成果、经验和注意事项。
一、PPH建立背景及基本概念
(一)建立背景
专利法和专利审查虽有国界之分,但各个国家(地区)的专利局对专利法的基本原理和重要概念的把握并无明显分歧。随着申请人在全球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现象日益普遍,为节约审查资源,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审查效率,加强各国家(地区)专利局之间的合作,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日本特许厅(JPO)于2006年最先提出PPH并实践。截至目前,全球共32个国家(地区)专利审批机构不同程度地参与PPH。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11月首先启动与日本特许厅的双边PPH试点,目前已与19个国家(地区)专利审批机构建立了PPH,与德国专利商标局PPH试点自2012年1月启动以来,效果良好,今年将试点又延长两年,至2016年1月22日止。
(二)基本概念
PPH 本质上是一种以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形式存在的加快审查机制,使一国(地区)申请人能在另一国(地区)更快地获得专利,有助于海外获权。具体讲,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受理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OFF)提交的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力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Office of Second Filing,OSF)对后续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需要注意的是,PPH并非是各国在实体问题上相互承认审查结果,而是一种便利申请人的加快审查机制。各国仍旧要对具体的专利申请按照本国专利法进行实质审查或者履行其他的审查程序。
PPH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通过《巴黎公约》申请途径的申请(即常规PPH)和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途径的申请(即PCT-PPH)。PPH与PCT完全兼容。根据PCT规定,申请者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一份申请即可获得多个国家的专利保护。经国际检索单位检索后,PCT申请将进而转化为申请者寻求专利保护的各目标国的国家申请。PPH则允许在该PCT申请的初次申请受理局审核的基础上,加速多个国家/地区的申请审核程序。
今年1月,世界五大专利局(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特许厅、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达成多边协议,启动了IP5 PPH试点项目,为期三年。若申请人的专利的权利要求已在五大局中的任何一个被确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则申请人可以向五大局中的任何一个知识产权局要求加速处理其在该知识产权局提起的相应的专利申请,同时有关知识产权局可以采纳现有的工作(主要是检索和审查)成果。由于此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专局之间没有建立PPH合作机制,实际上IP5PPH试点项目的实施为中国申请人向欧专局提起PPH请求打开了大门。
二、PPH优势
从社会整体利益来看,PPH实施以来,各国专利审查机构的审查和检索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审查效率不断提高,重复性工作大幅减少,授权质量进一步提升。
对于申请者而言,特别是对一些技术更新较快、海外专利申请量较大的企业,PPH路径的优势尤为明显。一是审查速度大大加快。日本特许厅代表KamataYushi在论坛上介绍,日本常规PPH从请求到一通的平均周期为2.2个月,PCT-PPH的这一周期平均为2.3个月,而所有申请(包括PPH和非PPH申请,下同)的这一周期平均为16个月;常规PPH从请求到结案的平均周期为6个月,PCT-PPH从请求到结案的平均周期为4个月,而所有申请的这一周期平均为25个月。二是节省申请费用。PPH请求不需要或仅需要较少的费用。据了解,在目前已经启动的各国PPH项目中,除在韩国特许厅提出PPH请求需要缴纳请求费外,在其他各局提出PPH请求均无需缴纳费用。由于PPH大大减少了通知书发放的次数,因此申请人可以减少答复的次数,由此减少答复过程中相应的律师费、延期费等等各种费用。三是授权率提高。由于加入PPH的各国会充分考虑首次申请受理局(OFF)的检索结果和肯定性结论,因此,PPH申请虽然并不是各国互认审查结果的机制,但从实际上来讲,PPH路径下专利的授权率会大大提高。根据PPH全球门户网站所提供的数据,以美国为例,常规PPH平均授权率为75%,PCT-PPH平均授权率为93%,而所有申请的平均授权率为69%。
三、专家建议
目前,PPH已成为各国开展专利国际合作的重点,中国国家专利局的代表针对中国企业申请国际专利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当双边PPH和IP5PPH并存时,应优先选择IP5 PPH,因为其适用范围更大,手续更方便。
(二)提出PPH请求前要把握主动修改时机,确保权利要求的充分对应。
(三)细心格外重要。在PPH的各事项中,除修改权利要求以达到充分对应要求外,一般不涉及实体问题,因此必须注重细节,确保表格中的每一项以及附件传送都准确无误。
(四)提出PPH请求最好是获得授权公布文本后进行,因为提交内容少,可以降低出错概率,从而提高获批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