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扶持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在本市范围内建成投运的国产充换电设施(分为自用、专用和公用充换电设施三类)、市级平台和企业平台等。
2、实施期限。《扶持办法》自2016年5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2015年1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建成投运的国产充换电设施,也适用《扶持办法》有关政策。
五、哪些充换电设施可享受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申请补贴的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应符合标准统一、开放共享、承担公共服务、电能可计量、支付方式具有通用性等要求。同时,对早期建成的、不符合现行标准而无法投入使用的充换电设施,鼓励按国家和地方现行充换电设施产品及安全标准改造。项目改造、运营可享受补贴政策。
2、市级平台。申请补贴的市级平台应向社会发布全市充换电设施信息,自身不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具备软硬件开发能力等。
3、企业平台。申请补贴的企业平台接入充电桩规模不少于1000个,企业平台基本数据应接入市级平台等。
六、充换电设施补贴方式和补贴力度是怎样的?
1、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设环节:对设备给予30%补贴,并设立上限。直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600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上限为300元。运营环节:公交、环卫等行业充换电设施按0.1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2000千瓦时;其他公用充换电设施按0.2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千瓦充电功率每年补贴电量上限为1000千瓦时。
2、市级平台。建设环节:对市级平台建设给予50%补贴,上限为2000万元。运营环节:运营补贴实行退坡机制,2016年为50%,2017-2018年为30%,每年补贴上限为300万元,2019后不补贴。
3、企业平台。建设环节:按设备投资的3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500万元。运营环节:无运营补贴。
七、市级平台怎么成立,用户在市级平台上可查到哪些信息?
市级平台按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承建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通过方案竞标方式择优选择,由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授牌成立。《扶持办法》出台后,立即开展竞标工作。
市级平台组建后,将接入各企业平台的基本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市级平台APP等。用户可通过市级平台APP,查询到全市哪里有充电桩、哪些充电桩正在充电、哪些充电桩是空闲的等信息,为电动汽车用户充电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