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近日,利辛县出台了首个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政策--《利辛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在政策和资金上对我县电子商务产业予以支持。政策指出: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发展及应用,进一步优化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与引领作用。
政策主要围绕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电子商务主体培育、电子商务进驻农村、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物流企业、快递公司网点建设等六个方面,涉及17条发展政策。
政策规定:县财政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专项发展扶持资金,支持我县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在我县注册登记、依法纳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应用的企业和平台企业以及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在我县注册的企业须为法人企业,在县外注册的企业须在我县重新注册为法人企业)。
扶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对入驻产业、孵化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商创业青年办公用房,前3年按实际租用面积,租金全免,并免除相应网络费用。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示范园区的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区,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扶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承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企业以每个电子商务服务站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扶持电子商务主体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国家和省、市、县政府部门组织的境内外专业电子商务展会,在县商务局报备后,按参展摊位费50%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含)。
该政策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