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着力解决乡村教师补充难、收入低、缺身份等问题,将带给乡村教师更高的保障和荣誉,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014年7月发布的《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仅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就有农村留守儿童逾2000万人。同时,我国约有330万名乡村教师,他们是农村孩子启蒙的明灯,用青春和汗水换来了农村孩子的成长。
化解补充难
—依靠特岗教师和一专多能教师补充乡村教师
2014年,在“孤军奋战”40多年后,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刀坝乡双河教学点教师佘国权终于等来了一位新同事。说是“新”同事,其实也已50多岁了。他俩一起承担了20多个孩子的全部课程。这种情况在贵州乃至全国的乡村都很普遍。
目前,我国农村教师出现了明显的“年轻化”与“老龄化”现象并存的“双峰”现象。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是乡村教师队伍长期以来面临的难题。为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简称《计划》提出了4项改革举措,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一是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二是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三是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四是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特岗计划。以贵州为例,该省共有40余万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农村教师27.3万人。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通过特岗教师计划补充的。截至2014年,贵州省共招聘特岗教师70232名,覆盖了73个县市区的5000多所农村学校,且服务3年后接转率达到90%以上。
“特岗教师计划能有效补充乡村教师数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邹联克说,“特岗教师已经成为农村学校的一支重要力量,有望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育的面貌。”
解决收入低
—基层和艰苦地区津补贴机制将获有效保障
前些年,湖南省凤凰县教育局每年都会收到近200份边远乡镇学校教师要求调往县城的申请。但在2014年,吉信、三拱桥等乡镇中心完小有不少教师主动要求去村小任教。阿拉学区等部分学校还不得不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从多名教师中选出优秀者前往村小任教。
“出现这一变化,主要是因为凤凰县加大了农村教师津贴补贴,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凤凰县委书记颜长文介绍说,津贴补贴从2009年开始发放,逐步提高,到2013年,以学校的艰苦程度、教师在贫困地区工作年限和工作实绩作为划分标准,村小和教学点教师每月最少可以拿到800元,最高可达1400元,部分教龄长的村小教师年收入近6万元。
凤凰县行之有效的政策,得到了许涛的赞许,“目前我国给贫困地区教师的津贴补贴平均约为每人每月300元。乡村教师条件艰苦待遇低,依靠平常政策很难吸引人、留住人。凤凰这样一个财政收入并不丰厚的地区,能够如此大手笔地保障教师待遇,收到了良好效果。”
在《计划》中,提高教师生活待遇也被列为重要任务,共提出4个方面的举措来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一是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二是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是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四是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总之,要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许涛说。
关注身份缺
—编制制定、职称评定、培训等倾向乡村教师
教了23年书,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小学教师张雨良终于拿到了一级教师资格。他觉得,同那些至今只有民办教师身份的山沟沟里的同仁相比,自己已经很幸运了。张雨良很知足,“去年我还参加了吴正宪教学培训。能近距离接触这些国家级的优秀教师,我收获很大。”
当前,乡村学校编制不如城市学校充足、乡村教师职称评定比城里老师困难、教师培训不如城里老师频繁,都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计划》特别提出要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并要求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
许涛说,在编制制定上,《计划》强调了两个方面的政策。一是编制标准向乡村倾斜,明确提出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二是编制标准要落实到位,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和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职称职务评聘是教师的生命线,最受教师关注。《计划》推出3项改革举措。一是健全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完善针对乡村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二是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三是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乡村教师往往既要辅导学生学习又要照顾学生生活,很难有时间搞研究,适当放宽外语和论文要求合情合理。”许涛说。
同时,为了给乡村教师更高的职业荣誉感,让他们“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计划》还特别提出,要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由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由省、县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