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重新明确了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方式,改变了过去单一的产品注册制度。7月1日,《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出台新办法的主要目的是根据风险管理要求,调整保健食品上市产品的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部门也围绕着《办法》,公布了一系列相关规定的征求意见稿。由此可见,保健食品将面临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而这样的改革,也会给保健食品行业带来新的利好。
企业 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办法》中备案制度的确立,是此次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备案管理对国内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是有力的促进。
第一,政策利好,让越来越多的有实力企业挥师杀入保健食品行业。早在《办法》出台之前,就有企业抢先布局。而当《办法》实施之后,那些已经形成品牌的企业将会根据自身的实力提出更高要求,注册和备案更多的产品延展自身的产品线,提升竞争力。
第二,促进企业创新力度和速度。备案制将加剧保健食品的同质化,倒逼企业加速科技创新。一些药企转行保健食品生产,也会让市场竞争更趋于白热化,企业需要通过基础研究,推动科技创新。可以预见,在《办法》的驱动下,会有新的保健食品功能出现。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也会大大的丰富。
第三,生产型企业面临新的生机。《办法》对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制订了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对于技术评审、技术转让等有了新的规定。一些投机型的企业将会被淘汰,而良好的生产型企业将会依托自身优势,与规范的销售型企业实现良好的融合,完成行业的升级。
市场 会有更加庞大的空间
截至2016年6月,食药监总局共颁发了15610个保健食品批件,其中国产14946个。未来,这个数字或将快速增长。因为按照《办法》,今后保健食品的管理模式,将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
《办法》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必须通过产品注册,并由审评机构统一组织现场核查和复核检验;而对于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原料目录,以及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应当进行备案。
《保健食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备案产品应当标识“本品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价”的声明;此外,备案产品标识应当为“国家食药总局规定的图案”——注册制产品将维持“蓝帽子”,而备案产品可能将戴上“橘红帽子”。实际上,这也正是保健食品市场新的商机。
未来的保健食品市场“政府背书”的功能会相对弱化,而让市场选择的机制会更加完善。从企业的诉求上说,一些侧重追求保健功能性产品的企业,可以通过注册来声称功能的科学和严谨,而那些侧重追求食品属性的企业,可以通过相对快捷的备案来给予消费者更加宽松的选择空间。
消费 选择更加精准的产品
中消协日前公布了一项调查结果,这份名为“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的问卷调查显示:近70%的消费者对国内保健品市场的总体评价“不太满意”。相对于国外保健食品,仅有9.49%的消费者认为“国内的更好”。这份报告被众多媒体转载和引用。但是很多人却忽视了这份报告中这样一段文字:“本次调查结果反映消费者对广义上的所谓‘保健食品’(含保健食品、非法宣称功效的普通食品、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保健食品等)市场的总体满意度情况。”而《办法》中所指的保健食品,都是经过注册和备案的产品,那么消协的这个结论,可以认定为消费者对于保健食品认知的缺失,弥补这个缺失,也正是新的保健食品监管政策带来的机遇。
保健食品新的管理体系形成之后,会引导企业主动地向消费者进行相关知识的科普,伴随着市场和营销模式的变化,消费者会更加科学精准地选择保健食品,从而带动行业新的繁荣。山东是我国保健食品生产大省,尽快适应新的注册监管体制,将会带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