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进城务工,回到村里,土地就被发包方收回,这是怎么一回事?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随意收回承包地。其实,这就是土地征收违法行为,是欺负农民朋友法律意识不强,钻空子谋取私利。
这种情况是有法可依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依法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土地承包权,确保农民工进退有据。在2018年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即便是进城务工,也不用担心丢失土地承包权。法律明文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规定,承包权的主体及承包权的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规定,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进城务工,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交回和收回。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流转。
如果户口迁入设区的市,您将失去承包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或遭遇违法土地征收,要尽快启动司法程序
因此,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条款规定,村集体随意处置您的土地,或者回收,那么您是可以拒绝的。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需要,征地拆迁频繁,农村土地往往非常值钱,因此个别地方打起了土地的注意,想要低价或者无偿征收农民的土地,这是违法行为。广大农民朋友需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