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新办召开商事制度改革相关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发布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网店,应向其所在的第三方平台登记相关信息。
今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主管的《中国工商报》曾发表过一篇名为《自然人网店应办理工商登记》的研究性文章,这篇文章使“个人网店是否需要工商登记”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今日表示,不强制要求网店进行工商登记,因为部分网店不具备公司登记条件,甚至不具备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这部分网店应该向其所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登记相关信息。
张茅介绍,从前年开始公示系统的建设,其主要内容就是把所有企业的有关信息归集到企业的名下,这不同于目前有些部门搞的企业信息共享系统、企业信息交换系统。它把企业登记的一些基本情况,比如法人代表、出资规模等信息,还有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到每一个企业的名下,使社会各方面都能够随时查询。只要查询这个企业,就能了解到它的基本情况。另外,还和其他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比如安全生产、金融部门、法院,对企业的处罚也列到企业的名下。
“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如果在三年内不改正,就会被纳入严重违法企业的名单,就是所谓的‘黑名单’。”张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