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沈阳、大连两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4月18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沈阳、大连市政府就如何建设沈大示范区进行了详细介绍。
获批:国务院发文正式批复
近日,国务院发文正式批复,同意沈阳、大连两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意沈大国家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股权激励、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科技金融结合、人才培养与引进、产学研用结合、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东北亚合作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等方面进行探索示范;同意将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
优势:沈阳经济总量占全省1/4
发布会上,沈阳市政府秘书长连茂君表示,沈阳在示范区建设方面,有战略、区位、经济、产业、创新、信息、开放、服务八大优势。
沈阳经济总量较大,占全省的1/4、东北地区的13%左右。沈阳工业一直占全市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已形成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民用航空、电子信息和现代建筑等优势产业,正在积极培育IC装备、机器人、轨道交通、工业设计等新兴产业,加快建设高性能数控系统、先进材料等产业化基地。2015年,沈阳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3。
支撑:科技、人才支撑示范区建设
连茂君表示,沈阳将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创新制造基地的主题,把构建“244”新型产业体系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主攻方向。
沈阳要加快建立政产学研金相结合全链条、贯通式的协同创新体系,正在积极筹建沈阳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辽宁科技大市场、沈阳国家材料与制造国家实验室;组织实施“盛京人才”战略,支持东北大学设立机器人学院,支持中德新松教育集团并购德国陶特洛夫职业培训学院,力争到2020年,全市引进3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培养500名左右国内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