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扶持 > 地方政策 > 地方政策 > 正文
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野草莓  2018-02-19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国家确定在综合试验区推行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同时还赋予综合试验区一系列先行先试、试点示范的权利,这些政策涉及创新、产业、财税、金融、土地、开放、生态等重点领域,每项政策都具有很高的含金量和可操作性。有的政策在全国具有首创性。

  山东省发改委主任张新文介绍,国家支持山东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全域旅游示范省;结合税制改革方向,统筹研究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税收政策;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推进新兴经济领域的权责下移试点;享受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防治协同治理政策,支持老工业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支持济南高水平规划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青岛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等等。

  税收政策体现的是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激励引导作用。《方案》中的税收政策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除推广复制现行部分区域性政策外,还批准山东先行先试创新性税收政策。根据实施进度,大致分为三类。

  近期上报批复实施的税收政策。一是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比例提高到8%。这一政策在全国是首创性的,国家选择在我省首先试点,充分体现了对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的大力支持,将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职工教育培训投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在试验区推行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抵免所得税政策,我省将成为“8+1”区域后首个实施这一政策的省份,将有效减轻创投和天使投资企业税收负担,助力我省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三是科技人员转让科技发明、专利技术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准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财产原值。此项政策落地后,将大大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税收负担,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生产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创新原动力。

  研究细化后提请批复的税收政策。一是研究选择部分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项目),按程序先行先试临时性的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此项政策实施后,部分企业在建设期形成的留抵税额可在当期退还,将大大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激发投资活力,推动转型升级。二是研究去产能和产业升级企业停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我省传统产业占比高,去产能任务繁重。实施税收减免后,可有效减轻去产能企业税收负担,促进轻装上阵、加速转型。三是结合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研究探索服务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安排。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支持烟台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这将为提升我省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对外贸易层次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地工作。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支持在符合条件的重点石化园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济南、青岛、烟台三市,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充分借鉴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后续创新税收政策研究。《方案》提出,结合税制改革方向,统筹研究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税收政策,为山东开展后续政策创新留下了更大的空间。下一步,山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结合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政策创新研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另外,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这一目标,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比如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降低制造业税收负担等,我省企业也将从中受益。下一步,山东将积极抓好政策落实,让政策红利尽早充分释放。
推荐阅读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