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刑难阻恶意欠薪
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恶意欠薪入刑。根据法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恶意欠薪入刑以来,相关统计显示,全国仅有80余人因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律制裁。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即使是法律作出了严厉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大量存在。
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不容乐观,2011年他们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起,涉及金额447万元。而2012年截至12月共清欠19起,涉及金额676万元,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都呈现增长态势。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的石英副院长认为,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存在于建筑、工程行业,常见的是政府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的欠薪和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欠薪,另外层层转包也是建筑行业欠薪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律操作存在一定困难
在采访中,一些法律界人士和***表示,欠薪入刑对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虽然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难点。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郝海荣表示,在量刑方面没有一个参考标准,到底多少钱才算是数额巨大需要有一个明确范围。
郝海荣认为,目前恶意欠薪全国范围内立案较少还可能跟程序有关。此类案件要想走司法程序,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首先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不能解决的才能报警,公安机关介入并调查取证,之后报送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诉讼。郝海荣说,一般这种案件从投诉到审判结案需两个月,很多农民工觉得走司法程序太慢,便没有选择走法律途径。
而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很多农民工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当工资被拖欠时,大部分人不知该去找那个部门申诉。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较差,压根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给后期维权带来了一定难度。
西北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谢徳成教授认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本身构成犯罪的要件不够清晰,由于很多案件缺乏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公安机关也只能谨慎立案,而农民工自身举证能力差也是用法律途径解决恶意欠薪问题的一大制约因素。
维权之路任重道远
有关***认为,解决恶意欠薪问题,基本的法律保障不能少,但如何才能让法律发挥它真正的威慑力,还需要不断地完善法律本身。
谢徳成教授认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制定的初衷是要保护劳动者的财产权,如何保证农民工拿到工资才是关键,这就需要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新的司法解释要明确三个问题:一是要出台“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判断标准,从根本上是要解决谁有调查权的问题。二是“数额较大”应该细化标准。三是应该弄清楚“政府有关部门”到底指的是哪个具体部门。
除了法律武器外,有关***认为还应从源头对恶意欠薪问题进行治理。石英认为,目前欠薪问题一般存在于中小企业。政府应该减少审批,给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另外一些政府工程不能盲目上马,需要在资金保障充足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动。对那些因经营不善造成工资拖欠的企业来说,政府应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状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