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领域立法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法制保障。根据安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制定18件立法项目,其中涉及民生和社会建设的法规占立法项目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房屋登记条例、动物防疫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同时突出与国家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地方立法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对于提高立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作要点指出,完善立法选项制度,逐步开展立法项目论证;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重视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立法议案和建议;改进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机制,建立采纳公众意见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同时还提出,进一步规范立法工作程序,细化立法工作流程,完善立法技术规范,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继续抓好法规清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质量评价。
创新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民意取向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核心理念,重点围绕全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工作大局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按照依法监督、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根据工作要点安排,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6个方面、24项监督内容。听取和审议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等工作报告,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题调研和水资源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就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题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将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在总结坚持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同时,通过将专题调研、专项视察、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与常委会审议、专题询问、跟踪督办、落实整改相结合,省市人大联动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富实效、更具活力。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除紧紧围绕关系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秀美江西行等经常性监督活动外,还将联合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畅通省城”系列监督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题调研。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加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