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 法律扶持】5月20日,来自商洛市的农民工打电话称,他是被一包工头叫到西安一工地干活时受伤,现在成了残疾人,但苦于和公司没签合同,只有事实劳务关系,无法证明他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位农民工同时称,不过施工地方有监控,不知道可以算数不,受伤至今都三个月了,也没人给解决这事。记者咨询执业律师余伟安后得知,没有劳动合同,并不能表明用人单位就此可以逃避责任。
侧面取证 用人单位难辞其咎
余伟安律师告诉记者,在现实劳资纠纷中,很多农民工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没有概念,一旦在工作岗位出事,对于后来的维权会造成很多麻烦。不久前,来自四川达州的农民工陈某在劳务市场找工作,被一包工头王某叫到西安市未央区一工地做混凝土工,约定按工作量计酬。陈某来工地时,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等任何社保手续。陈某到工地干活第五天,不慎从楼梯摔下受伤,大腿骨折。受伤后,工地方将陈某送往附近医院救治,支付了所有医疗费之后就不再理睬。
陈某家属找王某及工地项目部,但对方只同意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不足一万元。经过数月奔波,毫无进展,无奈之下,陈某家属找到余伟安律师,请求帮助认定工伤,以求获得更多赔偿。但陈某家属不能提供任何证据。
余律师受理委托后,带领团队到工地项目部、事故发生***现场、就诊医院等调查取证,取得了考勤表,通讯录,整改通知单,工商登记信息表,证人证言,事故发生地现场照片、项目部办公地录像、病历资料等证据二十多份。这些证据材料中,环环相扣,对于陈某与工地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具有充分的证明作用,对于工伤发生经过也完全可以印证。经过一周左右时间调查取证,工伤认定申请被受理,最终顺利认定为工伤。
否认工伤 律师帮打三年官司讨回工伤权
何某2009年因工受伤,但单位并未申报工伤,他也未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后何某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单位对工伤事实认可而且还出台文件警示全体员工,但对工伤待遇不置可否。
无奈之下,工伤职工何某聘请余伟安律师代理此案。余律师接受委托后审查了公司文件等相关证据材料,认为何某受伤确属工伤,但因未在一年内申报,已经无法认定,遂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了伤残等级后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该案经过未央区劳动仲裁委仲裁,仲裁裁决驳回仲裁申请;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一审驳回了工伤待遇的诉讼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二审以未经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驳回起诉。
后何某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采纳余伟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何某虽然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但不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遂依法裁定指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应为何某工伤待遇承担主要责任,工伤职工个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工伤也有一定责任。遂依法判决用人单位承担了大部分工伤待遇项目。
事后,何某对于案件审判结果也表示认可。余伟安律师称,此案也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工伤案件中既没有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也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请求工伤待遇获得胜诉的首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