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小微企业向创业园集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成本,该省决定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贷款。
据介绍,江西省财政厅将从江西省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并按不少于1:1比例,带动小微企业创业园运营商(以下简称创业园运营商)配套资金,通过有限保证风险代偿模式,帮助该省小微企业创业园内的企业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一般为50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根据企业需求及银行信贷要求确定。如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介入,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20%以内执行,如无则按130%以内执行。
纳入支持的小微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在合作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内,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原则上成立时间3年以内;技术有优势、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贷款成本,江西省财政将从风险补偿金中财政出资部分每年切出不超过其总额10%作为贴息资金,给予到期还本付息、贷款使用效果良好的企业部分贷款贴息,并对工作推动有力、资金运作规范、风险控制良好的创业园运营商给予适当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