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周芬棉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住建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建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收取费用,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住建部今日郑重声明:绝无此事。
住建部声明称,住建部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