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日前,烟台市为规范市区“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出台《烟台市市区“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烟台市每年拿出4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市区“菜篮子”产品重大项目引进和投资、质量安全监管及物价平抑,并且对重大项目引进和参与建设的社会资本等进行奖励。
引进菜篮子项目按投入额的3%奖励
市区“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区“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专项资金。根据管理暂行办法,2016-2018年,烟台市市级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市区“菜篮子”产品重大项目引进和投资、质量安全监管及物价平抑。
对经市商务局批准新引进(市外)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区“菜篮子”产品流通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烟台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对经市商务局批准建设市区“菜篮子”工程项目,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项目实际投入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市级蔬菜副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蔬菜副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所发生的样品检测、设备购置等费用给予补助。
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支持建立市区“菜篮子”应急供应机制。由于重大疫情、极端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市区“菜篮子”产品供应紧缺时,市商务局临时下达应急调运计划,对紧缺蔬菜、肉等“菜篮子”产品进行紧急调运。
若项目绩效评价差,可追回拨付资金
经市商务局批准新引进或投资的市区“菜篮子”重大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投资情况,于每年6月和10月向所在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市商务局批准引进或投资的文件、重大引进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等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支出凭证等等。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对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为“差”等级的项目单位予以备案,由相关区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由相关区收回已拨付资金,并在两年内取消其专项资金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