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近日发布《2018—2020年福州市海峡旅游扶持办法》。根据《办法》,福州市将对组织赴马祖旅游、组织港澳台地区游客来榕旅游、新设台资旅行社、台资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等给予奖励、补助。
根据《办法》,对在福州市注册的旅行社组织福建省内游客赴马祖二日游及以上的,按每名游客120元奖励旅行社;组织赴马祖一日游的,按每名游客60元奖励;组织省外游客赴马祖旅游的,按每名游客200元奖励。福州自贸片区内台资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半年内组团、接团达一定人次,将获得奖励。在榕注册的台资企业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实际年度投资超过一定金额,将获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