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问题是“16+1合作”的短板,加快推动投融资模式创新,加强金融合作,不仅能为中资企业在当地经营建设提供专业金融支持,还将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项目合作加快落地。
李克强总理在会晤期间举行的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上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法律制度框架不同,合作项目融资难免因此遇到一些困难。中方尊重欧盟相关标准,愿与16国政府共同探讨开辟更多渠道,以更灵活方式对大项目合作予以优先政策支持。
当前中东欧国家正经历欧债危机后深刻的经济结构调整,亟需改造和升级老旧基础设施以带动投资和消费增长,而这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按照欧盟委 员会去年9月发布的《欧盟交通基础设施新政策备忘录》,预计2014年至2020年要花费2500亿欧元拉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大部分用于中东欧国 家,且资金主要来自各成员国自筹。而塞尔维亚等部分尚未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因缺乏欧盟资金援助,对资金需求更为迫切。“16+1合作”机制设立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不断加强金融领域合作。2012年9月,中国政府面向中东欧国家设立的总额100亿美元专项 贷款正式启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已在中东欧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中方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申请已获董事会批准,正待理事会通 过。今年10月,中国银行在中东欧地区主要金融中心之一的匈牙利举行启动仪式,成为中东欧首家人民币清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