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成君
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促使干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重大措施,是营造干部靠政绩进步、靠实力竞争、靠才能发展良好用人氛围的关键环节。
要使干部能上能下成为一种常态,需克服和摒弃“三种意识”。一是克服和摒弃“官本位”意识。官本位是封建社会留下的糟粕性遗产,“升官光宗耀祖,去官有辱门楣”的传统观念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陕西省委制定出台的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其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激励各级党政干部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成就事业、建功立业。“三项机制”旗帜鲜明地对一部分思想上存在“官本位”意识的干部说“不”,让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得到提拔使用,给工作平庸者亮“黄牌”,使不适应岗位者“软着陆”。
二是克服把干部“下”与干部犯错误等同起来的认识。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的一种正常流动和合理的安排,是发挥干部特长,确保“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的重大措施。干部能上能下与干部犯错误是有本质区别的。干部犯错误受处分归纪检部门负责;干部能上能下归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因此,要把干部能上能下与干部犯错误受处分严格区别开来,划清干部免职、降职与犯错误受处分的界限,教育引导干部放松心理压力,克服“不犯错误不能下,下了必定是犯错误”的习惯思维,自觉树立职务去留要服从事业发展需要,职务升降德才表现是根本的观念。
三要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迁就意识。干部能上能下这项制度能否坚持和推行,是检验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负责同志领导水平高低、政治魄力大小、改革意识强弱的一个标尺。因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应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大局出发,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标准和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领导的要求,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大胆地改革,在落实能上能下机制上,建立健全和大力实行干部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和科学考评制度等能上能下配套措施,要依据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把省委关于干部能上能下的各项新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不作为、不善为、不敢为和不称职、不合格干部应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做到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不搞迁就照顾,促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苏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