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为优化全市人才结构,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6月20日,东莞发布了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根据公告,东莞人力资源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根据学历、职称及缴纳个税情况的不同,发放6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补贴。申报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31日。
须满足落户东莞等条件
据悉,本次扶持申报企业的范围为在东莞市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东莞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本科、初级职称人才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此外,申请人须落户东莞。
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人才,要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强调,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学历并不符合申请条件。技能类证书亦不能作为申请条件。
在莞纳税超3万也可领补贴
按照公告的补贴标准,申报人才是本科或初级职称为6000元/人;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为1万元/人;博士或高级职称为2万元/人。
据了解,企业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每人限申请一次,当年度申请,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符合申请条件但错过当年度申请的,可在下一年度提出申请。
本次扶持计划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资助原则,也就是申请人凡已享受东莞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
记者注意到,政策规定,对研发投入比例大、人才聚集度高、人才团队具有行业优势地位、对市财政或经济增长贡献大的成长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人才培养补贴。具体由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分局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局,由市人力资源局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知多D
受理部门
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
申报和审核流程
●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企业应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左上方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7月31日前登录提交申请材料。逾期申请将无法上报。
●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8月5日前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分局初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
●市局审核
市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登录系统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附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报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局分局汇总。
●公示报批
市人力资源局将拟资助人才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资金发放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补贴将于2017年拨付。
联系方式
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601室,联系电话:22836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