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近日,青海省总工会通过《青海省工会扶持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创业就业工作方案》,以项目化方式帮助困难职工尽快解困脱困,帮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转岗职工及农民工实现创业就业。
扶持项目的要求是:适合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自主经营或团队经营,能够有效带动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就业、增加收入且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另外,具有一定规模、较好经济效益、良好发展前景,愿意吸纳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就业,或者通过入股方式为困难职工分红的企事业单位经营项目。
根据《工作方案》,各级工会将从工会经费中专列创业就业扶持资金。青海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郎国清表示,在扶持方式上,各级工会提供小额贷款贴息、提供生产经营资料和提供入股资金等形式,省总提供的贴息资金和生产经营资料资金不需偿还。每个项目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对有发展前途、吸纳人数较多的项目,贴息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悉,对于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团队创业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吸纳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就业项目所需小额贷款,由项目实施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工会提供贷款贴息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对于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团队创业所需的流动小餐车、三轮车以及从事网络电商所需的生产经营资料等,工会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集中采购提供。每个项目提供的生产经营资料价格不超过1万元。
另外,对于因工伤、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职工失去劳动能力,且家庭生活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职工家庭,青海工会与有关企业协商选择经营项目,以工会提供入股资金、企业每年按不低于10%股息分红的方式,为困难职工每年发放一次分红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