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工商总局9日通报,截至6月30日企业年报工作结束,企业2013年度报告的公示率为87.55%,2014年度年报公示率为85.12%,均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全国企业83.86%的年检率。 如实公示年报信息,既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也有助于积累和形成企业的社会信用。值得注意的是,相当数量的企业对自身信用积累开始给予重视,对规定可以不公示的信息全部或部分进行了公示。2013和2014年度这样的企业分别占已年报企业的52.69%和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