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5月3日电(刘家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3日在天津举行的涉台民商事纠纷诉讼协调机制经验交流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时,要强化合法性意识,积极探索化解纠纷的新机制。
万鄂湘指出,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精品战略的要求,创新涉台民商事案件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涉台民商事审判机制改革,规范涉台民商事案件审理,出台多项保护台胞合法权益的措施。
万鄂湘说,随着两岸ECFA签署生效以及“三通”的全面实现,两岸经贸合作日渐频繁,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将会不断面临新的问题。
他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时,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辩证地处理好合法性与制度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平等保护与专门服务的关系,要将服务台商台企的专门措施置于合法性原则之下,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处理好调解与裁判的关系,通过两种手段科学合理地运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据悉,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本次交流会为期两天,会议将回顾总结近年来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特别是在诉讼协调机制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