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2012年
第一季度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通报
2012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了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府骗取批地案,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云南电网建设分公司违法占地案,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违法盗采稀土矿案,河北省唐山迁安市信益铁矿越界采矿案等4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目前已依法依规处理。现将4起案件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府骗取批地案
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鸠江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鸠江区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区政府分工,2008年以后开发区征地由该公司负责)先后与鸠江区富强村、清水街道及永镇社区签订征地协议,未经批准征收集体土地477.46亩,其中耕地326.11亩,支付补偿费2471.4554万元,并陆续对土地进行了平整。被征土地均在鸠江经济开发区二期范围内,拟建设联合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天航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和清水产业园的项目。
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上述土地陆续组卷报批,在此过程中,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秋宝明知上述土地不属于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违法用地(针对2007年底前发生的)补办用地手续范围,但为了利用相关政策骗得建设用地指标,仍要求鸠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张宇圣将上述土地作为百日行动违法用地进行上报。经鸠江区分管副区长、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胡金贵同意,鸠江区将上述土地分别假借鸠江经济开发区一期中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东成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红莲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烟台正海兴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名义上报,申请按百日行动有关政策补办用地手续,并出具了虚假的《百日行动违法处理情况说明》、书面检查等材料。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鸠江区的上报材料,分别以芜湖市2008年第2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009年第6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009年第6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上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11月、2010年6月,安徽省政府按照百日行动补办用地手续政策,先后批准了这3个批次477.46亩土地的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涉及农用地计划指标463.44亩,其中耕地计划指标326.11亩。
用地批准后,鸠江区政府先后将上述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分别供给了联合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天航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和清水产业园内的芜湖众发中运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六万重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万润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兴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相关企业挂牌取得取得用地后开工建设,现均已建成投产。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已在2012年度下达芜湖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扣减芜湖市鸠江区骗取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463.44亩,其中耕地计划指标326.11亩。
安徽省监察厅已责成鸠江区政府向芜湖市政府、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作出书面检查。芜湖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给予鸠江区政府原副区长、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现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胡金贵行政警告处分,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现鸠江区民政局局长)曹秋宝行政记过处分,鸠江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现鸠江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方一华行政记过处分,鸠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原工作人员(现鸠江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局局长)张宇圣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