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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02

    “我是我”“婚前未结婚”“自己还活着”等“奇葩”证明在吉林省将不再出现。21日,吉林省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经过部门间磋商,将合力改进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拟将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51种减少到9种,取消42种证明。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介绍,调查发现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共有51种,各类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奇葩证明”让办事群众深恶痛绝,让派出所不堪重负,苦不堪言。证明“婚前未结婚”、“自己还活着”等内容屡见不鲜。有些本不属于公安机关“分内”之事,派出所根本无法证明。派出所出具证明不符合规定,不出具证明群众又办不成事儿,使民警处于尴尬境地。

  吉林省51种证明中,省级以上部门要求派出所经常出具的证明有户籍所在地证明、死亡证明、健在证明等32种。市、县各部门要求派出所出具的精神病证明、手机遗失证明、贫困证明等19种。

  公安部门经过与法院、检察院、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门协商,明确了“没有政策法律规定的一律取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信息交换方式证明的事项一律取消、不是省级以上部门要求出具的一律取消”的规定。

  为此,吉林省各地市级以下自行要求派出所出具的19种证明、省级以上部门要求出具的11种证明全部取消,明确部门间通过交换共享信息方式不再让群众开具证明12种,明确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规定出具的亲属关系、非正常死亡、捡拾弃婴等9种证明。

  孙正说,取消42种证明,就要求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减少群众在部门间的来回奔波,让“信息流转”代替“群众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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