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通途路江东明楼段发生惨祸,一辆混凝土搅拌车侧翻压扁一奔驰车,1死2伤!
9月17日,奉化城区大成路和南山路的红绿灯口,一辆混凝土搅拌车车转弯时将一辆同向电动车碾压,一名约50岁的男子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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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车之祸,近期成城市之殇。
甬派近期关注通途路事故后续,呼吁工程车亟需严抓实管!
今天,甬派记者获悉,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委等四部门发出通告,即日起整治工程车!
重申工程车上路行驶需遵守10项规定
工程车进入城区禁行区域需取得通行证、上路时必须安装转弯、倒车提醒装置等等,这在以往的规定中均有明确。
此次整治,对工程车上路行驶的9项规定进行了重申。
凡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材料、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运输的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等工程车及其驾驶人,必须遵守:
◎按规定悬挂有效机动车号牌,携带有效机动车行驶证;
◎安装转弯、倒车语音提醒装置;
◎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从事道路运输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栏板货车和自卸车应在驾驶室两侧、栏板挂车应在车厢两侧喷涂车厢栏板高度,不得擅自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严禁非法改装;
◎需驶入禁行区域的,应当取得道路通行证;
◎车辆外形应当完好、整洁,不得泄露、散落、飞扬或带泥运行;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清运卡,并在作业时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
◎驾驶人应当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聘用外省籍驾驶人的企业(单位)还须按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吊销驾照
工程车超速行驶,屡屡被过往市民诟病。
此次整治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除此之外,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的,也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整治工作明确:
◎工程车及其驾驶人上道路行驶,存在非法加高货厢栏板的,依法予以罚款处罚,责令经营者恢复车辆原状;
◎无证驾驶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使用伪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伪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所属单位限期整改
工程车肇事,所属的单位和相关工程建设单位也“难脱干系”。根据整治通告,
◎工程车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6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负有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对车辆所属单位和相关工程建设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凡车辆因超载被查处两次以上的,对车辆所属单位或工程建设单位的主管人员依法处以五千元罚款;
◎凡聘用外省籍驾驶人未按规定备案登记的,对聘用企业(单位)依法处以五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