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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02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0日通报,为更好地服务自贸区,该院出台了《天津自贸区案件审理指引》,并选取天津二中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集中审理涉及自贸区的民商事案件。

  天津自贸区所辖天津港、天津机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三大片区均在天津二中院管辖范围内。

  该院新闻发言人李季红称,随着自贸区正式挂牌,区内各领域改革实验创新的开展,将会给天津二中院的司法审判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一系列类型新、专业强的涉自贸区案件将涌入该院,如何公正、高效的解决上述涉自贸区案件,是该院直接面对的紧迫问题。

  这份新出台的指引,特别针对自贸区设立后,商事交易频繁、国际投资贸易活跃的特点,确立优先适用涉自贸区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及商业惯例,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发挥司法对商事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功能。

  与此同时,天津二中院又选取民事审判第五庭集中审理涉及自贸区的民商事案件。李季红称,该院将整个民事审判第五庭设立在空港保税区内,现在属于天津自贸区机场片区,为空港保税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既有一定的经验,也有一定的地理优势,更方便了当事人。

  为更好地服务天津自贸区的发展,天津二中院从全院法官队伍中,遴选出经济法、商法专业有金融证券、国际贸易投资等知识背景和审理经验的法官加入到自贸区的案件审理中,以应对自贸区可能出现的新型、疑难、独特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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