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与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通报,今年以来,深圳进一步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11月底,共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8宗,刑事拘留69人,涉案金额约2500万元,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
“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转移财产、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属于恶意欠薪,是犯罪行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牛西平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深圳已建立了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恶意欠薪执法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了市级、区级多部门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制度。从2012年至2015年11月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已向深圳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33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271宗。
“在多部门的联合打击下,逃匿类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已得到遏制。”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行动处副处长黄秋权表示,目前恶意欠薪犯罪中也出现一些新情况,如逃而不匿但拒不出面解决劳动者工资问题,不逃不匿但转移资产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
针对这些新情况,相关部门已采取创新取证方法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获取证据等措施,加大打击力度。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公安机关提醒企业经营者,严格遵守各项劳动法规制度,切实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依规合法经营。